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标准》及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办法》的通知

 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标准》及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办法》的通知全爱卫发(1997)第5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:

  
     除四害始终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爱卫会的统筹协调下,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随着除四害工作的深入发展及环境卫生的改善,以前制定的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标准及考核鉴定办法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形势,为此,我们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修订,使之更趋于完善和科学,现将修订后的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标准》及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中爱卫字(87)第1号文件《关于下发无鼠害市、县(区)、单位考核、鉴定、命名试行办法的通知》、中爱卫办(88)第177号文件《关于印发灭蚊、蝇、臭虫、蟑螂考核鉴定标准及办法的通知》、全爱卫办字(89)第63号文件《关于改革灭鼠工作考核、鉴定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同时废止。
  一、灭鼠标准
   1.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 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,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%;有鼠洞、鼠粪、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%;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%。
   2.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,鼠迹不超过5处。
   二、灭蚊标准
   1.居民住宅、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,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%。
   2.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%,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。
3.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,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。
   三、灭蝇标准
   1.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%,其它单位不超过3%,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;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%;加工、销售直接人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。
   2.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,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%。
   四、灭蟑螂标准
   1.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%,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,小蠊不超过10只。
   2.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%,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。
   3.有蟑螂粪便、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%。
附件二
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办法
   
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,现将全国爱卫会对直辖市、省会市、计划单列市的考核鉴定办法规定如下,各省、自治区对所辖地、县级市进行考核鉴定时可参照执行。
   一、申报
   开展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达标活动的城市应先将工作方案、技术方案、使用药械及相关措施等材料报全国爱卫办,全国爱卫办委托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评审,并将书面评审意见反馈给申报城市。
   申报城市应按审定后的方案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,并定期向全国爱卫办交阶段性工作报告。
   申报城市经两次以上自查达标后申请 省(自治区)爱卫会考核鉴定,之后由省(自治区)爱卫会将考核鉴定意见及申报城市所有相关资料一并报全国爱卫办,巩固一年后全国爱卫办组织考核鉴定。
   二、考核鉴定
   全国爱卫办将申报材料委托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,对合格者适时组织考核鉴定。必要时,在考核鉴定前先行调研。
   考核鉴定时间安排在当地鼠类或害虫繁殖、孳生的高峰季节。考核内容包括资料考核(工作方案、技术方案、监测资料等)和现场考核。现场考核在所有城区范围内进行,所查居民区、单位、场所的类型和数量应
足以反映工作情况。
   三、有效期限及复查
   对通过考核鉴定的城市,由全国爱卫会授予荣誉称号,有效期为五年(含以前命名的城市)。
   在有效期满前半年,达标城市应通过省(自治区)爱卫会向全国爱卫办申请复查。复查合格者,全国爱卫会将重新确认其荣誉称号;对巩固措施不力,工作滑坡,鼠、虫密度超标的城市,则取消其荣誉称号。过期不申请复查的城市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   达标城市应认真做好巩固工作,定期自查,确保鼠、虫密度始终控制在标准之内。在有效期限内,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不定期抽查,抽查不合格者,应在一年内申请复查,过期不申请或复查不合格者,则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
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现场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全爱卫办发(1997)第2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办公室:
  
为贯彻落实全爱卫发(1997)第5号文件,搞好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工作,现将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现场考核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  
附件: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现场考核办法
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
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  
附件:
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现场考核办法
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工作应逐项组织。现场考核应在所有城区范围内,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。考核前禁止突击用药。此办法适用于所有城市。
   一、灭鼠现场考核办法
   (一)粉块法检查
   共布粉块400块,其中抽20个重点单位布260块,10个一般单位布140块。
   重点单位包括:农贸市场、饭店、宾馆、饮食店、副食店、食品加工厂、酿造厂、屠宰厂、粮库、医院、机场、港口、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(下同)。
   (二)鼠迹法检查
   1.室内鼠迹检查
   检查2000间房间(15平方米折算为一间,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间数,下同)。其中重点单位占60%,一般单位占30%,居民住宅占10%。
   2.外环境鼠迹检查
   检查城区内的建筑工地、垃圾收集站、公园、动物园、绿地、河流湖泊沿岸、堤坝渠壁、铁道两侧、学校、单位院内、住宅间空地等累计2000延长米外环境中的鼠迹(包括鼠洞、鼠粪、鼠咬痕及鼠道)。
   (三)防鼠设施检查
   检查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门、窗、下水道(地沟)及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状况。
   二、灭蚊现场考核办法
   (一)在200户居民住宅和20个单位内外环境中及100个下水道口内,检查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,计算蚊幼及蛹的阳性率。
   (二)选择城区内10个不同类型水体(湖泊、河流、沟渠等),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,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不少于100勺,检查蚊幼和蛹数量。
   (三)选择城区内15处特殊场所(废品、轮胎、缸罐存放处、建筑工地等),白天人诱蚊30分钟(考核人员静坐、暴露胳膊和小腿),检查诱获成蚊数。
   三、灭蝇现场考核办法
   (一)检查房间2000间,其中重点单位占60%,一般单位占40%,检查房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的防蝇设施(纱窗、纱门、风帘、灭蝇灯等)。
   (二)检查蝇类孳生地,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。检查包括: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100个(处);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(箱、桶、通道等)、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50个(处);外环境2000延长米中散在暴露的孳生地个(处)数,并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;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;公共厕所20座。
   四、灭蟑螂现场考核办法
   (一)检查房间2000间,其中重点单位占60%,一般单位占20%,居民住宅占20%。
   (二)采用药激法,喷洒蟑螂孳生栖息场所(包括下水道),观察激出的成若虫数量;采用目测法,检查活卵鞘和蟑迹(粪便、蜕皮、空卵鞘壳、死尸等)。